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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公安局打印机设备、清苑区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9-08-2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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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公安局打印机设备、清苑区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HF2019080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清苑区
正文内容
清苑区公安局打印机设备、清苑区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HF2019080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清苑区公安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0312-8019139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志宾 0312-801913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鸿悦国际商务中心A座20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苗壤 0312-3015382
采购预算金额:1057500.00
采购用途 : A包:采购一批打印机设备;B包:采购一批警用设备#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8-2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8-30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8 14:00
开标时间:2019-09-18 14:00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中心中路191号)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采购用途: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传真电话:0312-3015382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5382
备注: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才能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