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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9-08-2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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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
正文内容

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RTXMGL2019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808190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韩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RTXMGL2019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已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辖区内危倒房“夹馅房”拆除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2019年10月30日工程结束。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17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 2019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御景名都1201室)。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4.2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9月1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大路3999号二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韩工

电话:189430016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431-80819000

 

 

2019年8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17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72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荣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大路3999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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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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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