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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8-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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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 品目 工程
正文内容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DJZB2019-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526852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翟先生15526852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0431-8197524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13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整治项目

2.2招标范围:对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四季青村民委员会农居环境进行整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2.3采购预算单价:¥10845元。

2.4项目地点:火烧里屯、李家屯、范家店及高铁两侧。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固体废物、环境卫生行业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管理局相关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16年-2018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能力。3.3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清运能力,作业条件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具有合法的与垃圾处理及销毁场所对接的能力,能够将收集的生活、废弃物、建筑垃圾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处理场所。能够保证垃圾清运后不再发生二次污染、保持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用于收集、运输垃圾的车辆应当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对本项目的安全、交通运输、装卸等各个方面均须负全部责任。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130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21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