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空调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PLCGZX-017
1.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空调采购(二次)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依法选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新迎小区新安巷23号);
2.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服务;
2.3采购范围:完成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15台空调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变频/定频 |
定频 |
能效比 |
3.08 |
能效等级 |
3级 |
冷暖类型 |
冷暖 |
匹数 |
3匹 |
适用面积(m²) |
32-50 |
额定制冷量(W) |
7200 |
额定制热量(W) |
7850 |
额定制冷功率(W) |
2337 |
额定制热功率(W) |
2350 |
电辅热(W) |
2100 |
内机质量(kg) |
≤39 |
外机质量(kg) |
≤58 |
内机噪音dB(A)(低档-高档) |
36-42 |
外机噪音dB(A) |
≤56 |
循环风量(m³/h) |
1200 |
电源规格(PH-V-Hz) |
1-220-50 |
内机尺寸(宽*高*深)(mm) |
≤507*1770*320 |
外机尺寸(宽*高*深)(mm) |
≤955*700*396 |
2.4采购总预算:91,995.00元;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询价文件“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要求;
2.6质保期要求:质保期不少于三年;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合同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维保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e.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云南省设有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昆明设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由单位在册人员持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路2198号1-153办公室),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询价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
北京路2198号1-142)。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一幼儿园(杨岚芬,13708726090)
地址:新迎小区新安巷23号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路2198号1-153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6313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