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工程公告 >
分享到: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2019-08-26 14:22
打印
收藏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正文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

项目编号:ZYGC-1908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释霆

项目联系电话:010-594869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双观巷北侧

联系方式:常健 010-692361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释霆 010-5948697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3.1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能力。 5、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注: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业绩证明文件(须附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外地进京建造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手写签字或盖章);

(7)被授权人具备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缴费所属日期:2019年04月、2019年04月、2019年06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四证一码、五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6、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7、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为你推荐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