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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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大兴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26日 13: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4室 | ||
预算金额 | ¥387.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释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9486975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双观巷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常健 010-692361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释霆 010-59486975 | ||
附件: | |||
附件1 | 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招标公告.pdf |
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烈士纪念广场景观绿化提升
项目编号:ZYGC-1908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释霆
项目联系电话:010-594869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双观巷北侧
联系方式:常健 010-692361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释霆 010-5948697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3.1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能力。 5、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注: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业绩证明文件(须附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外地进京建造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手写签字或盖章);
(7)被授权人具备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缴费所属日期:2019年04月、2019年04月、2019年06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四证一码、五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6、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7、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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