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办公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办公及教学设备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74号令》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凤庆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办公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办公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53092120190002900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预算:最高采购限价:¥85880.00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项目地点: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
(九)保险期限:按国家标准
(十)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5、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适用 □不适用
二、采购内容及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详细技术参数)
产品
名称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书柜
高1.48米、长1米、两台(上宽0.22米,下宽0.3米;下层为封闭式2台,上层为开发式3台)、材料为高密度板
4
个
600
2400
学生桌凳
课桌600mm×400mm×700mm;凳子300mm×300mm×400mm。桌凳面板为实木拼板,其余为木料。
180
套
230
41400
台式电脑
配置参数:G4400/4G DDR3/SATA500G+120G SSD /SATA DVD/声卡/七彩虹GT740 2G独立显卡/集成千兆网卡/USB光电鼠标/USB浮岛式键盘/前置2口USB2.0/Windows7中文版无介质/中小企业应用14A版/180W电源/三年有限保修及上门/商用21.5吋液晶显示器
7
台
4500
31500
储物箱
长0.9米,高0.9米,宽0.27米。材料为9层板
4
个
140
560
钢架会议椅
饰面:采用国产优质西皮面料,泡棉采台湾低燃性成型泡棉;表面有一层防老化保护膜,可防氧化,骨架一体成型15mm曲木板,依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采用8层1.5MM木皮压成型成模,。固动脚
5
把
380
1900
办公桌
单张规格:1200mm×600mm×760mm主材质采用环保AAA级中纤板;胡桃色木皮油漆饰面、经过防虫、防腐处理,棕色纹皮饰面;,要求流平性、附着力、透明度好、硬度高、耐磨性好;优质五金配件。
5
张
700
3500
会议条桌
规格:1200mm×400mm×760mm主材质采用环保AAA级中纤板;经过防虫、防腐处理,胡桃色木皮贴面;,要求流平性、附着力、透明度好、硬度高、耐磨性好;优质五金配件。
6
张
600
3600
会议椅
饰面:采用国产优质网布面料,泡棉采台湾低燃性成型泡棉;表面有一层防老化保护膜,可防氧化,骨架一体成型15mm曲木板,依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采用8层1.5MM木皮压成型成模,。不锈钢电镀弓架脚。
6
把
170
1020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请申请人于2019年9月4日上午09:00时至2019年9月6日下午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不参与评标。
五、询价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9月11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二)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厅(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申请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申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且供应商须对询价申请文件一致性负责。
(三)询价会开始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六、注意事项
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亲自出席);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九)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缴纳成功回执)截图。
(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信息,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十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 9月 10日下午18:00 时以前。
(二)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和网上确认不成功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196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申请文件的;
2.供应商在询价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杨文平,电话:13759334618
十、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志荟,电话:18008836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