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科普站建设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28-280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062)
3、预算编号:16-19-46742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山区在2019年设立8个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普站点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详见磋商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0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中小企业声明函。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05 17:00:00至2019-09-1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书人身份证(复印件)。(2)2019年09月05日17:00:00时至2019年09月12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至现场付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3)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46号502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1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19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壹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除密封于商务标内外,还应单独再准备一份,无需密封)。(3)本公司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2019-09-05 17:00:00至2019-09-12 17:00:00。2.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材料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到现场缴纳工本费后,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莲善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12楼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
邮编: 200540 邮编: 201508
联系人: 周锋 联系人: 陆顺
电话: 13371922238 电话: 67227588
传真: / 传真: 6722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