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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邀请公告

2019-09-0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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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
正文内容
《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密【2018】138号文)规定,鉴于项目工期紧张,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工程地点:位于凤阳县新城区内,中标人须严格按招标人要求将其安装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定位置。
4、工程内容:《春媚》艺术小品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雕塑制作、安装、油漆、运输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91392.87元,下浮15%,以247683.94元作为固定发包价。
7、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雕塑制作(或创作或施工或安装)等相关内容)。
四、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一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均无息)。
五、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19年9月9日15时30分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550-2223251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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