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鄄城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9/9/11
公告号:
项目名称:
鄄城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工程地点:
鄄城县济董公路北500米,县园艺二场西临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220万元
工程造价:
22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518.33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鄄审乡字第3717262019-XC008
建设单位:
鄄城县民政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47500579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鄄城县民政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47500579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董姗姗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0-6266827,1890540087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27460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已经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鄄发改审批字【2018】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鄄城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1.1工程名称:鄄城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1.2建设地点: 鄄城县济董公路北500米,县园艺二场西临;
1.3建设规模:办公楼建筑面积1518.33㎡,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2.098米;
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根据《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鲁建规范[2016]1号)规定,省外企业需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验证;
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未被暂停或取消菏泽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费300元/份,领取地点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以下材料于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报名(菏泽市中华东路611号南北楼二楼2004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含2019年7月份至2019年9月份);
(4)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 (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要提供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并简单装订成册。
注: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对于已换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跨地区投标单位可以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②已试行电子证书的省份,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但需提供已开始试行电子证书的证明文件。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拒绝接受以传真以及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只接受现场递交)。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监督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鄄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公告时间:2019年9月11日8时30分 - 2019年9月18日17时30分
九 、投标条件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十一 、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二 、投标文件的提交
十三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