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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采购磋商公告

2019-09-1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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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采购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正文内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采购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平板火化机、拣灰火化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LBJXZC2019-C1-00009-DHJS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平板拣灰火化机及全自动环保节能高档拣灰火化机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99万元(即最高限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各项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业务的供应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9月23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复印件留下存档,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祥和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50162795900000020
九、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10时整,地点为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
具体谈判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10时整。地点: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 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连丽枚  联系电话:18077275236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4220300  
   3.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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