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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园区入口主雕塑工程 招标公告

2019-09-1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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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园区入口主雕塑工程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园区入口主雕塑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三山风景名胜区
正文内容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园区入口主雕塑工程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园区入口主雕塑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 项目工地现场;
2、工期:自双方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概念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及安装交付;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海洋世界)园区入口主雕塑工程
园区入口处主雕塑的概念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材料采购、雕塑安装及后期维保服务;
 180 日历天
3、招标估算价:300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景观艺术(或艺术品、雕塑)的设计(或咨询)及景观艺术(或艺术品、雕塑)的加工(或制作、委托加工)等相关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雕塑工程的制作和安装施工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雕塑设计制作一体化项目。(需提供合同、项目安装完成照片(或竣工验收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1-8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货款支付担保。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开标、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及资格审查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得分18分及以上)和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 30分
投标报价:30分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10分
人员情况:18分
企业业绩:8分
企业实力:4分
序号
评审项
分项得分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0分)
 
8分
设计创意(作品必须是100%原创作品),且有国际或国内职业艺术家参与创作。
8分
设计主题的逻辑性、方向思路清晰,设计理念与项目的粘合度与关联性。具备地标的功能性。
4分
白天,夜间兼顾较好的艺术效果与空间感受,夜间灯光效果需成为艺术品的另一个记忆点及视觉亮点,加强内置灯光展示的特效(可含灯光编程)及变化。
4分
艺术品对项目的空间功能分析透彻、认识全面、结合空间布局,与周边区域景观的合理性,整体把握准确。具备安全性、科学性,并满足不同视角的丰富变化及美观度。
3分
造型的美观性、艺术品的趣味性,内部结构设计合理、安全具有隐藏性。
3分
设计考虑到施工、安装、维保的便捷性并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材质的质感及其特征、制作工艺可实施性。
说明: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值。
2
投标报价(30分)
3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每高1%的扣0.2分;每低1%的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设计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评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项目施工组织方案(10分)
3分
总体概述:对雕塑安装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
3分
安装的重点难点:对本项目针对于雕塑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以及冬雨季施工相关措施
2分
安装工期: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期的采取的的措施
2分
环保措施及安全措施:环保意识强,方案及措施有力。安全措施的完善性、针对性、合理性等符合有关规定等。
注: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人员情况
18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得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级雕塑、艺术设计专业比赛获奖得5分;在省级雕塑、艺术设计专业竞赛中获奖得3分;在地市级雕塑、艺术设计竞赛中获奖的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一个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一个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雕塑设计制作一体化项目的,得5分。(需提供合同、项目安装完成照片(或者竣工验收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5
企业业绩
8分
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雕塑设计制作一体化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需提供合同、项目安装完成照片(或者竣工验收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价格以合同价款为准,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6
企业实力
4分
投标人具备OHSAS18001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无此证书或不在有效期内0分。(认证范围包括雕塑,以上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9月17日00:00至2019年9月23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9年9月17日00:00起至2019年9月23日24:00止;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新河西岸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08
联  系  人:陈   工                       联     系     人:魏   工  
电      话:0511-88999937                 电            话:15195591412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部门联系人:张明;
监督部门联系号码:0511-84428836;
10.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                网上招投标系统:
江苏CA;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1-8522102;        联系电话:18052893535、185125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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