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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采购公告

2019-09-2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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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采购公告 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
正文内容
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采购公告
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86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TAHP-NMG-2019-BT-08
采购目录: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经营范围7、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10、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广告设计制作生产、展览展示、标识标牌、园林景观等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23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18: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2006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 石志强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22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700180100932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雨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208977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最终).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7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291000 工程 1.0 兵工路景观文化小品项目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9月23日 18:00至2019年09月29日 18: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3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