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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9-09-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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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
正文内容
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1909SZ-05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为 咸宁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和后院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前场景观提档升级工程包含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后院景观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安装工程。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园林绿化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7383327.38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10 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98%以上,管护期为1年,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自2016年6月至今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并同时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1)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将取消其中标资料,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2)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落款时间自本招标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程考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0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地址 咸宁市双鹤路 16 号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D3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621号 地    址: 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19 楼  
邮    编:  437000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刘科长                     联 系 人: 张工、陈工                
电    话: 0715-8138517               电    话: 18507249996、18871530400  
  2019  年 0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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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