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含响水好人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响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含响水好人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20190210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含响水好人馆)布展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响水县珠江路北,北海路东;
1.2、建设规模:响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含响水好人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展览馆建筑总面积约1035m²;
1.3、合同估算价:暂定345万元;
1.4、工期要求:深化设计时间15日历天,布展施工工期45日历天,总工期为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和工程施工(效果图设计、布展文案脚本撰写、施工图设计、布展施工、多媒体电子设备安装及配套内容制作、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展厅讲解员)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1设计内容包含:响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含响水好人馆)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布展(含展品展项、装饰及改造等)、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疏散导视系统、空调系统、多媒体、声光电等)、软体部分(包括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2施工内容包含:布展(含展品展项、装饰及改造等)、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疏散导视系统、空调系统、多媒体、声光电等)、软体部分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4.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3 投标人2017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行为;
4.3.4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
4.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4.4.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4.4.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5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4月~9月或2019年5月~10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四、工程付款:
1、本工程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支付到合同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完成付至最终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仍应由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合同计税方法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帐户。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5、计划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sggzy.cn/)上共同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 代理机构: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响水县双园中路188号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100
联系人:龚建光 联 系 人:孙建标
电 话:0515-86884942 电 话:0515-610699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sdx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