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警察博物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2019-09-2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19-10-16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吉林省长春警察博物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5
吉林省长春警察博物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1941GNJLGCGK20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警察博物馆二期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警察博物馆二期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红梅路2号。
2.3建设规模: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18.5151万元。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五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五证合一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对于供应商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磋商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供应商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外埠供应商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標保證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红梅路2号
联系人:齐夏
联系电话:0431-8253259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431-81937052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