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
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闽正茂【2019】招字第051号
各投标人:
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答疑纪要如下:
1、梁庴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5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提到的施工人员需要按规定是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这项规定是否存在排除外省企业的倾向、有失 公允?
答:不存在。根据闽建筑〔2019〕21号《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
2、梁庴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应用园林系统信用分标准,但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6点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在园林信用分系统标中查询的到,这两处是否存在要求标准不一致性?
答:不存在不一致。根据闽建筑〔2019〕21号《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设置类似业绩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关于招标文件中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评标办法和标准里面需要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出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这个要求是不是互相矛盾,请明确要求。
答:不矛盾。根据闽建筑〔2019〕21号《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设置类似业绩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梁庴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中业绩必须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到其验收竣工信息,且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这个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应用信用分,可是里面要求的业绩和人员都是按园林信用分标准设置,请问这个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答:符合规定。根据闽建筑〔2019〕21号《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设置类似业绩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请问道路绿化工程、住宅小区绿化工程是否属于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答:道路绿化工程不属于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住宅小区绿化属于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6、招标文件给出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中,项目编号这栏,福建省园林信用评价中没有自动生成这个项目编号,是否需要填写?
答:项目编号可不填写。
7、本次项目需要通过福建省园林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请问人员信息是否指本次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所有人员信息?
答: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备注:本答疑纪要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答疑纪要文件为准。
本答疑纪要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