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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景观工程

2019-09-2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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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景观工程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景观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
正文内容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景观工程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景观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周围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89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Y2019SG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17:00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供应商投标资格为: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信誉: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项目经理: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08日 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6日 10:00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16日 10:00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民政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民政局
联系人: 苏凯峰
联系电话: 0472-561863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 0472-277324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民政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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