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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检化验仪器设备项目 招标采购

2019-09-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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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检化验仪器设备 项目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委托对 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检化验仪
正文内容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检化验仪器设备项目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委托对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检化验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检化验仪器设备项目
编号:XSX-CG-20190909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主要为粮食质量检化仪器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6.2475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供货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3、交货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安装地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人从2018年6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连续6个月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四、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经安装调试并初步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交付采购人经使用后,凭验收报告和发票,付合同总价的70%,经最终正式验收合格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90%,余款保修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付清。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招标投标”( 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 9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10 月18日9时   
开标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公告期限: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公告期限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0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联系人:高大鹏      电话:0515-86880961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515-86782019                             
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        电话:13905119101
                                    响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