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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殡仪馆招标公告

2019-09-2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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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殡仪馆招标公告 2019-09-27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19-10-09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正文内容
连江县殡仪馆招标公告
2019-09-27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2019-10-09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殡仪馆建筑设施修缮改造工程已由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办理告知单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殡仪馆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殡仪馆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殡仪馆 ;
2.2. 工程建设规模: 连江县殡仪馆建筑设施修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301214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连江县殡仪馆建筑设施修缮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来水池及消防改造工程等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12149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12149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1214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连江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不存在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四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人民币。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④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如果年度投標保證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jx.fuzhou.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殡仪馆  
地址: 连江县殡仪馆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09385117 ,传真: / 
联系人: 黄馆长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308号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624910690@qq.con  
电话:0591-83809585 ,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民政局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6123890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