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LG-2019092601
项目名称: 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
发布时间:2019-09-27 09:00
公告
公告标题: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展陈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 已由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展陈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承包。
2.2 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红垦片区 。
2.3 建设规模: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建筑面积约13700.29m2。建设内容包括:博览馆、设备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智慧交通博览馆项目展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承包,包括:
2.4.1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精装修及展陈工作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深度,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工作)。
2.4.2采购范围:包括设计图内材料设备采购,如发包人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参数或提供方式有要求,在合同签订时提出。
2.4.3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室内精装修及展陈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价格清单。提交的设计成果应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当面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
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浙江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浙建〔2015〕3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以下一种入围业绩,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包含)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包含)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 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 承担过单项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包含)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包含)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
3.4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配备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4.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1)当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时,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当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时,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
3.4.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账户。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账 号:6100 1770 0410 5250 3138
5.4.1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4.2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实际到账情况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在该项目招标平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注册并审批通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7日9:00—2019年10月0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将电子标书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缴纳后概不退还,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或收据)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账 号:6100 1770 0410 5250 3138
缴费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 10 月 0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 年10月28 日9时00分前,
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10月28 日9时00分前。
地点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60号西安公路研究院17层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8、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中抽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管机构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洋
电 话: 15398090233
电子邮件: ruby19299@163.com
2019年 0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