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冷库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冷库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冷库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920-23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9CG144)
3、预算编号:15-19-5371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项目为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冷库设备设施采购)(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包括上述项目内的设施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125.3662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天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283900.00元(国库资金:1283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26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09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的查询截图;财务报告(17年或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开户许可证));纳税和社保的缴纳凭证(19年5、6、7月其中任意1个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及签字);证明材料(提供产品合法供货渠道承诺函原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26 13:00:00至2019-10-09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9年9月26日下午13: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下午13: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2楼,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14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14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5)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叶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江区叶榭镇叶新公路898号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邮编: 201609 邮编: 201600
联系人: 吴伟 联系人: 代理机构业务员
电话: 13917503915 电话: 37821523
传真: / 传真: 3782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