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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县级文化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9-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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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县级文化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县级文化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
正文内容
永福县县级文化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县级文化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18〕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福县县级文化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 YF-2019-SG-08
2.3建设地点:桂林市永福县
2.4建设规模:县级文化馆1个,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2.5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招标人发出项目实施通知之日起至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10月开始。
2.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2.9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10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处于有效状态。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250元,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 月 25 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2 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3—855606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桂林市永福县
联系人:秦家吉
电话 0773-85121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邮编:541001
联系人:毛崇文
电话:0773-3569998
电子邮箱:908539804@qq.com 
招标人(盖章):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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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