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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0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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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
正文内容

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QZC2019-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08178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仇先生135008178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0431-89995118/1336468997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10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加盖公章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可提供厂家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23楼开标二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19-024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奋进乡卫生院、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冷藏箱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XQZC2019-024

2.3采购内容:采购医用冷藏箱(27台)、低温保存箱(4台),详见招标文件参数;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

2.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限价:49.7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可提供厂家证书);

3.4近三年(2016-201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至 2019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可提供厂家证书)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23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仇先生

电  话:13500817894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431-89995118/13364689976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31-8133570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