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岳普湖县11所寄宿制中小学节能源供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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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岳普湖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09日 00: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8层808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岳普湖县财政局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9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岳普湖县教育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29961115 | ||
采购单位 | 岳普湖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299611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9987338 |
一、招标项目编号: KSDQ(GK)-GJHY2019086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1 | 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空气源热泵供暖设备、供热电力配套、室外供暖管网建设、旧校舍安装散热器、室外管道维修,为岳普湖县11所寄宿制学校提供冬季采暖,采暖总面积17万平方米。后续使用方案照22元/年/平方米,分25年进行采暖费用支付 | 99500000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09 至 2019-10-14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8层808室
3.标书售价(元): 200元 ,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30 16:00:00
七、投标地址: 岳普湖县财政局4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19-10-30 16:00:00
九、开标地址:岳普湖县财政局4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丹 联系电话: 18209987338
2、采购人名称: 岳普湖县教育局
联系人: 李育栋 联系电话: 183299611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华 监督投诉电话: 0998-699566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