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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伊宁市教育系统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项目公开

2019-10-09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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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伊宁市教育系统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19-2020学年伊
正文内容

2019-2020学年伊宁市教育系统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LYNS[2019]46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19-2020学年伊宁市教育系统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项目(一包) 31268550 米、面、油、调料、糕点、牛奶配送至74所学校、幼儿园(特教2所、68所幼儿园、4所中小学) (1)对享受伊宁市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伙食费)所需的大宗食材(原辅材料)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2019-2020学年伊宁市教育系统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项目(二包) 21584462 菜、肉、蛋、水产、水果配送至74所学校、幼儿园(特教2所、68所幼儿园、4所中小学) (1)对享受伊宁市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伙食费)所需的大宗食材(原辅材料)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及配送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所报标段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伊宁市有固定经营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采购、仓储、冷藏(冻)、配送的经营能力,需提供配送车辆、人员、仓储库房等证明材料; (3)所提供的米、面、油及预包装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肉、禽、蛋需有相关检验检疫证明,蔬菜瓜果达到无农残标准。 (4)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在历年的同类项目中未出现过任何食品质量问题。(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09 至 2019-10-14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伊宁市合作区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类似供货配送业绩;配送车辆、人员、仓储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等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壹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登记。开标资格验证时,各供应商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30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阿勒玛勒路97号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八、    开标时间: 2019-10-30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阿勒玛勒路97号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晓帆 

联系电话: 18099993931

2、采购人名称: 伊宁市教育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999-833231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宁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 燕 

监督投诉电话:0999-8322576 

 

 

 

附件信息: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