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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采购公告

2019-10-1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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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采购公告 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58464)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
正文内容
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采购公告
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58464)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询价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计生用品(安全套)采购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7. 项目类别:货物
二、采购内容
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安全套
1
安全套
6
0.00735
60
100
2、物资清单:
 
标包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1
 
安全套
详见技术文件
1盒0.00735
1、供货期自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具体以合同所签约的日期内为准;2、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金额及总价限价金额,否则其投标予以否决;3、产品质保期对应合同条款为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人(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生产制造商、代理商及经销商。
3
同一个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询价文件信息
4.1 询价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0月18日09时15分00秒进行询价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down/index.jhtml),为避免耽误询价文件的下载,请在询价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4.2 询价文件售价
 
1.询价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
 
(1)标书费采用电汇和网上支付方式收取,不收现金、支票;
 
(2)网上支付相关事项:
 
建议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3)电汇相关事项: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020-85120177
 
(4)注意事项:
 
1)报价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报价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谈判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报价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报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发票领取方式详见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通上线通知》(路径: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首页-“采购公告”)。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报价人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包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09时15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询价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7.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张瑞云      联系电话:0760-88392532
 
采购代理机构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5120177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7.2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