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三示工程(2019)第36号 HZSZB-20191011
招标代理: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河南-三门峡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环保绿化 运动娱乐旅游
招标公告正文:
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示工程(2019)第36号
HZSZB-20191011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3.2项目编号:三示工程(2019)第36号
HZSZB-20191011
3.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280000.00元 ;
3.4竞争性磋商内容:园通路(连霍高速-禹王路),位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部,为示范区重要东西向主干道,全场3812m。设计范围以道路交叉口及沿线的景观带为主,结合生态防护绿地及康养游园等,布置铺装、照明、廊架、景墙、雕塑及景观石等艺术小品,打造示范区道路景观特色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3.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6建设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7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3.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4.2供应商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园林类或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2019年5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4.5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三门峡市工商联大厦B座1102室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5.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查询页。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3套,并加盖公章。
5.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0月23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门峡市工商联大厦B座1102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需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卢红娜
电话:1853929920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泽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工商联大厦B座11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98-3198058
邮 箱:henanhengzeshun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