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妇幼保健院检验诊断用试剂及避孕药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
巴东县妇幼保健院检验诊断用试剂及避孕药具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BDZFCG2018138
三、更正内容:
原文第四条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
1.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应是全新、原装正品;
1.2所有设备必须配齐所有辅助配件及功能配件等附件。
2、服务要求
2.1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
2.3货物质保期限至少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在质保期内,对产品实行“三包”服务。所提供的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产品。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履约验收:贷物运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现将第四条更正为:
1、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达到采购目录内要求的技术参数,检验诊断用试剂必须是适应机型的专用试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和运输发生损失的,应由供应商提供更换,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2、服务要求
2.1服务期限:以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采购数量达到招标合同数量为止。
2.2配送方式:按需配送,提交采购计划一周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2.3质保期限:供应商所供货物有效期三个月内可供退换。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号)
4、付款方式: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并自行承担税费。
5、02包供应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巴东县妇幼保健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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