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 武清区城市标识街角雕塑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9--1238)公开招标公告
受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 委托,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武清区城市标识街角雕塑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城市标识街角雕塑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9--123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180.46 180.46 其他服务
第2包 是 10 10 其他服务
三、项目预算
190.4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包括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獲取招標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獲取招標文件的时间:2019-10-17 到 2019-10-23
2.獲取招標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8 14:00
2.开标时间: 2019-11-08 14:00
3.开标地点: 武清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辉
2.联系方式:022-60994444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
2.采购人地址: 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春陟:8213861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994444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