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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八路湿地景观完善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2019-10-2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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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八路湿地景观完善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八路湿地景观完善提升工程监理项
正文内容
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八路湿地景观完善提升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八路湿地景观完善提升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路(黄河路-淄河路北);本项目计划投资5342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八路湿地景观完善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一个。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路(黄河路-淄河路北)。 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计划工期:1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址:东城潍河路南东园
联系人:燕东波 联系方式:831281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三路111
联系人:卫娜 联系方式:13589963666
发布人: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管理员
2019年10月21日 15时43分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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