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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布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29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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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布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委托,对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布展项目 (项目编号:LNTLZC20191000011)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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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布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委托,对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布展项目 (项目编号:LNTLZC201910000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01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校史馆布展项目 拟布展面积500平方米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47,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47,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若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不在辽宁省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辽宁省具有注册分支机构) ; (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布展设计资格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至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一项(含一项)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年 10 月 29 日起至2019年 11 月 4 日止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至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一项(含一项)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2、自然人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 以上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 19 日 9 时30分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沙江路36号六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年 10 月 29 日至2019年 11 月 4 日 ( 节假日休息 )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7221836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024-74615555 传 真:024-74615555 邮箱地址:270029276@qq.com 开 户 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10201020011801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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