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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

2019-10-3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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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 地 区 扬州 类 别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 采购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航道管理处 代理机构 江苏金
正文内容
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
地      区 扬州 类      别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
采购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航道管理处 代理机构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15.0000(万元)
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10-31】 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磋商公告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州市航道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前期设计项目  编    号: JSJGCG-20191002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扬州航闸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前期规划设计,项目地点在江苏省芒稻船闸管理所(江都镇芒稻河西岸路1号),主要工作内容为,一是在芒稻船闸办公楼一楼设85平米廉政教育展厅,二是在闸区设计廉政广场、廉政园等。  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3、设计周期:25日历天。  4、项目预算:1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且满足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所有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设计二级或施工设计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系统集成资质、展览馆成列资质及相应的数字编辑能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广陵路334号)  磋商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广陵路334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党芸  刘红霞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地址:广陵路334号)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党工 刘工 郭工 电话: 18952730222 13511754259 13813175239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 243 号双子星商务楼  邮政编码:225000  (二) 采购人: 江苏省扬州市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   吴呈盛   联系电话:13901459710  地址:  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拒绝接收)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金港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凯旋支行   银行帐号:32001745236052506277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   1009240773@qq.com,联系电话:13511754259),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23:59,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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