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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黄湾“名山起点”牌坊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11-0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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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黄湾名山起点牌坊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10-3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四川-眉山 所属行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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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黄湾“名山起点”牌坊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10-3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四川-眉山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峨眉山市黄湾“名山起点”牌坊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峨眉山市黄湾“名山起点”牌坊屋面维修工程施工和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LSQY[2019]033号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峨眉山市  公告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采 购 人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第1包限价173万;  第2包限价3.1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2包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1包: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川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相关证明。  第2包: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川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费缴纳截图,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1228328539@qq.com邮箱,原件在开标前提交至我公司。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得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区3单元12楼)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6日10:30     谈判时间  2019年11月6日10:30      谈判地点  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区3单元12楼)  谈判保证金  金    额:第1包: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第2包: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交款方式: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69004300000390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北京时间10:00以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一、请在备注栏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即:“LSQY[2019]033谈判保证金第×包”;2、须以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对公账户转账有困难的,须以供应商单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转账)。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谈判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谈判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谈判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金额、谈判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竞谈人原因发生投标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谈判保证金)。受益人为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提供谈判保函的,应将完整谈判保函原件在前述交款截止时间前,交到代理机构进行验证,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谈判保函验证确认单,投标文件中只须提供谈判保函复印件及谈判保函验证确认单。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项目无法及时退还、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总则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  第1包:合同金额的10%;  第2包:合同金额的5%。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交款账户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乐山市峨眉山名山南路639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3-53370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区3单元12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3-517599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3-5337026  备    注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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