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供应室净化工程
2019-11-01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供应室净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供应室净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供应室净化工程。
2.2、工程地址: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2.3、工期: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携带以上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送至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衡水市南外环市民中心四楼)。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衡水市新华路485号
联 系 人:张俊宝
电 话:0318-2176877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永信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水市育才南大街8号桃城苑小区20号楼
联 系 人:米新源
电 话:0318-6106617/1880338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