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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9-11-01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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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9-11-01 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
正文内容
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9-11-01  
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078平方米,其中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72亿元。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工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采购和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一个标段。  2.7监理服务范围:衡阳市规划馆建设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衡阳市行政辖区以外不能有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总监代表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2日10时 00 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4-8232103。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734-2919999 转8104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李伟  电话:0731-844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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