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工程公告 >
分享到:

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2019-11-01 18:34
打印
收藏
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2019年11月01日12:00 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向阳
正文内容
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2019年11月01日12:00 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19-Bg143  三、项目预算金额:19011644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18730684.76元;第二标段:280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鲁山县向阳路南段生态廊道景观工程,包含向阳路生态廊道景观设计项目的园建、绿化、室外水电安装、厕所管理房的土建安装等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3.资金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9011644元;  4.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90日历天,合格;  5.监理工期控制目标及质量控制目标: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保修期,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1.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1.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  1.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需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  2.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需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1月 4 日0时0分  至  2019年11月 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 11 月 27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 月 27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 4 日  至  2019年11月 8 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鲁山县老城大街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3756407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幢28层2809号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方式:13721870622    发布人:武梦真  发布时间:2019年 11月 1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一致的 pdf 版电子投标文档(U 盘单独密封)。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 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为你推荐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