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设备购置 1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7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