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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1-1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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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1-1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 所属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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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1-1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Notice--> 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1-15)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智慧税务体验馆项目  项目编号:JSJGCG-2019-SW02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全面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新一代电子税务局。为更好传播智慧税务理念,提升和扩大我院教学品牌、教学服务影响力,引导学员关注和参与智慧税务的建设和推广,同时服务“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建设,向世界展示中国税收现代化建设成果和提供未来税务解决方案,增进国际税务合作与交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拟在学院图书馆建设智慧税务体验馆(智慧税务主题教室),体验馆面积约186平米,层高约3.1米。    (2)项目需求  智慧税务体验馆作为教学展示实践基地,以“体验、展示、教学”为主题智慧化体验办税、税收稽查征管智慧体验与教学以及互联网前沿科技在税收未来的探索与应用为一体的多功能、全方位、可扩展的体验与教学为主的展示中心。通过应用全息影像、混合显示技术、大屏幕触控联动技术等,借助于多种电子互动设备、显示媒介以及实播展项等,将枯燥的数据转化为实体的展示,把图文的说教转变为互动的展项,打造纳服体验、模拟办税、税务执法、情境教学、前沿应用等叠加式综合性教学体验与展示平台。  (3)项目内容:  ①智慧税务体验馆展示空间策划、720°虚拟展厅的设计与表现、施工图纸的设计与深化。  ②智慧税务体验馆布展设计与施工(含展厅导视系统设计与制作)  ③展厅智能化设备采购(含展厅综合布线工程与智能化设备安装调试)。  ④展厅显示用LED屏(悬挂),总面积不低于30平方,技术要求详见多媒体设备技术要求。  (4)本项目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9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设定的控制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  (5)工期:60日历天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设计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近五年(2014年9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接过类似展览馆、博物馆等展陈设计及现代化展厅建设工程,单个项目金额需达到98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施工资质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递交提疑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一)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1009240773@qq.com,联系电话:13511754259),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 日下午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二)磋商文件请供应商与代理公司联系后,确认报名后邮箱发送。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 11 月25日 下午 2: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25日 下午 2: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陵路334号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刘工 郭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 11 月25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陵路334号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党工     刘工      郭工    电话:18952730222  13511754259  13813175239  传真:0514-89885955  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二)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联系人: 汪老师   电话:0514-87095818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磋商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磋商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凯旋支行  银行帐号:32001745236052506277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 11 月25日 下午2: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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