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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复合醇手消毒液招标采购公告补遗(一)

2019-11-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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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复合醇手消毒液招标采购公告补遗(一) 2019-11-1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重庆-重庆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复合醇手消毒液招标采购公告补遗(一)
2019-11-1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重庆-重庆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复合醇手消毒液招标采购公告补遗通知内容如下:
1、取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组成”(第6页)部分的“第8页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第9页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第10页生产厂家经营许可证”“第14页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第23页 生产标签(铭牌)、说明书”5项栏目。
2、取消“响应文件组成”中“第12页 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及附件”的“※”必备条件改为一般条件。
3、“响应文件组成”的“第13页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完整版,内容包括:封面、基本资料、评价资料(包括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结论、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证件的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具体按《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和《GB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执行。
本补遗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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