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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幼师高专关于遴选新一轮教育实践基地的公告

2019-11-1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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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幼师高专关于遴选新一轮教育实践基地的公告 2019-11-1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山西-运城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运城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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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幼师高专关于遴选新一轮教育实践基地的公告 
2019-11-15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山西-运城 所属行业:其他  招标公告正文: 运城幼师高专关于遴选新一轮教育实践基地的公告     为有效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原有教育实践基地基础上,启动新一轮教育实践基地的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形式  本次遴选工作采取“机构自愿申报、系(部)考察推荐、学校审核备案”的形式。2020届实习生原则上在学校遴选通过的教育实践基地中分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的资质,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原则上成立在三年以上;  2.实习期间为实习学生提供免费食宿以及满足实习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基本生活、实习条件;  3.为实习学生缴纳实习责任保险并按月足额支付实习工资;  4.未出现过安全或教学事故。  (二)具体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各类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还需满足:  1.师范类教育实践基地  (1)办园规模较大、办园条件良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科学,拥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和教学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教师;  (2)机构领导重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能提供充足的实习岗位,实践指导教师能按实习要求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严格要求和管理,充分保障实习生的实习教学质量和安全等。  2.非师范类教育实践基地  (1)应与专业特点紧密结合,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高素质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2)实习场地和指导人员能够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3)生产正常,重视学生实习,具有指导学生做好实践活动的实力,有利于形成“教学、实践、生产”相结合的一体化教育实践基地。  三、遴选程序及相关工作安排  1. 教育实践基地申报  申报机构认真了解遴选条件,于11月22日前联系相关系(部)工作人员(名单附后),填写《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质。  2.系(部)考察推荐  各系(部)结合申报机构的具体情况,确定考察方案并进行实地考察后择优推荐,填写《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践基地遴选考察意见表》(附件2)及《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附件3),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于11月29日前将附件1、2、3及申报单位资质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提交教务处。  3.学校审核备案  学校于12月中旬对系(部)提交的申报基地考察资料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纳入学校教育实践基地。  各系(部)联系人:  学前教育系:张  倩 18735683400  语言文学系:乔思凡18735966969  音  乐  系:方晓霞13223592422  美  术  系:张  赟13934872171  早期教育系:邵  颖13835938863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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