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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2019-11-19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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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19-11-19 至 2019-11-24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理工大学委托,对沈阳理工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
正文内容
沈阳理工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19-11-19 至 2019-11-24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理工大学委托,对沈阳理工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10087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01 汽车与交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国产)  查看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8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0日08:30时起至2019年11月2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1: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4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理工大学 地址: 沈阳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项目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24686059 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156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黄河南大街106号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 024-86136767 传真: 024-8680373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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