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教育和体育局莘县河店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莘县河店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72.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莘县河店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其中班班通参数及数量包含为多媒体触控一体机、校园集控管理平台、推拉黑板、壁挂展台、智能电子教鞭、系统集成;微机室参数及数量包含为微机室管理软件、学生计算机、教师管理计算机、交换机、机柜、微机桌凳、综合布线。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了更好的贯彻教育部“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的教育思想,同时也符合“新课改”发展规划中的人才培养质量的精神。项目的采购完善将提高硬件及软件设备条件,整体提升学校信息化教学服务水平与质量,实现资源共享,便捷育人。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4、需满足得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实施的时间:以磋商文件中约定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服务效率:高效、细致、安全。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1-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振兴街103号
联系人:于广磊 联系方式:0635-713773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利民东路6金柱大学城2151
联系人:辛小敏 联系方式:0635-2999866
山东信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