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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2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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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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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9]3963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XDZCY-PH2019-07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采购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周圩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  项  1  73.8337  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和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http://www.zjzfcg.gov.cn/new/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5.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后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采购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缴纳采购文件费或至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认购纸质版采购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按不良行为上报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采购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4、投诉受理地点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757352798  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