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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30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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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HYZB-CW2019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正文内容
于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HYZB-CW2019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于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采购项目 191850 2877750 册 1、所有图书必须是全新、正版图书,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所有图书的版权页和国家标准书号(ISBN)及条形码标志必须完整清晰,版权页有包括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单位名称及地址、图书开本、版次、印数等相关资料。 3、图书的整体外观和装订必须平整、牢固,图书封面图案及文字要清晰有层次,颜色和色调应饱和。 4、图书正文的纸张表面光滑,颜色和厚度一致,纸张无损坏、无撕页。 5、图书正文的印刷墨色要一致,版型和页码的位置要一致,无明显透印,文字及图案要印刷清晰。 6、供货商所供图书内容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印刷,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出现含有宗教色彩的文字内容及插图,不得有色情、暴力、恐怖、违背国家政治言论、危害国家安全等内容。如所供图书中发现有以上相关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的刊物,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进行更换,更换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供货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各学校需求量确保同一册数量不能超过10本。供货商根据分配目录负责图书资料送到各个乡镇。  (说明供货图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出版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采购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社保证明;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并加盖单位鲜红公章)。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2-30 至 2020-01-06 19: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无需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无需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1-20 11:00:00  七、投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 2020-01-20 11:00:00   九、开标地址: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于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采购项目 50000 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882010212010106202100 公对公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 月 17日12: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标包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如到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周   联系电话: 13565422534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2、采购人名称:于田县教育局   联系人: 阿迪力   联系电话: 18799321383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于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单晓宝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8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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