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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

2020-01-0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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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 2020-01-03 17:09:11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0-01-03 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 
2020-01-03 17:09:11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0-01-03 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19]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规模:设计费约18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7311003001 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 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 68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4日 09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设计资质。 (4)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也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四、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六、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八、招标范围包含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园路、道路广场铺装、建筑立面、景观桥梁改造、照明、雨水排水等专业协调配合)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报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十、设计周期:686天。 十一、取消招标公告3.1条中“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二、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2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十三、本项目共分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参加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两个标段投标,但最终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活动,且经评审后获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则按照开标顺序(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开发区零星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标段),投标人若同时中得多个标段的第一名,只能选择最先开标的标段中标,其他标段的中标人按排名顺序依次顺延中标。先中标单位仍需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11号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一帆 联 系 人: 孙燕金、张占柏 电 话: 66567068 电 话: 68365197 传 真: 传 真: 6823872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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