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磐安老城区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EPC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 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1-07
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磐安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磐安老城区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EPC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ZXGL-FW2019-123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万元)
磐安老城区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工程EPC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项
1
40.53
本次组织项目施工阶段跟踪服务招投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1 家社会中介机构。
注:以上服务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的社会审价中介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地点: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丹光东路398号润和楼5楼)
注:(1)该项目不接受“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及下载获取(下载仅供阅览),请联系代理机构现场或邮件报名后获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领售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领售,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名: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账号:0188990628000902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 11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城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 11日 14 时00分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城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开标室(二)开标。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其价格给予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承担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元革 联系电话:18967983587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398号润和楼5楼
采购单位:磐安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13706792854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
十三、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