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室外景观工程(重)
2020/1/8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83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室外景观工程(重)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3】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室外景观工程(重),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景观、景观平台、景观照明及景观给排水工程等建设,本次苗木养护期为一年。本工程投资总额约1059万元,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文体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和②或①、②组成联合体:①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的营业执照必须含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或各一人分别具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分别配置),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为牵头人。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6日 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1月21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577-68700158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77-68882000
传 真:0577-68882001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