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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1-0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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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正文内容
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邢台市廉政教育基地(办案点)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19】3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皇寺镇温暖河村东北;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016.49平方米,建设3层框架结构配套用房一座,建筑面积3772.74平方米、室外长廊7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711.43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车库3774.49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打靶场建筑面积947.38平方米、地下库房建筑面积816.24平方米及地下洗衣房建筑面积693.7平方米;2.1.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1.2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3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 3 年(2016-2018 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3.1.3.1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2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zjj.xingta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往的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3.1.5.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1.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含 3 家),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1-08 00:00 至 2020-01-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 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2-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311-66187855)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366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光利 联系人: 张关祥、窦炳超
电话: 15903196008 电话: 18031121066、18032958272
传真: / 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hah0319@163.com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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