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02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盐城市盐都区禁毒教育基地室内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 。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方案设计:包括外观设计(包括一楼大厅、楼梯过道及内廊等)、布展(含展品展项及配套装饰)、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水电、声光电等)、软体部分的方案设计(包括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
(2)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含材料设备技术需求和编制项目投标报价书等,招标人已提出设备技术需求和推荐品牌的,须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施工图设计包括外观设计、布展(含展品展项及配套装饰)、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水电、声光电等)、软体部分等。
(3)施工:包括拆除原有装修,满足后期施工要求;7楼8楼办公隔断施工;一楼大厅、楼梯过道、内廊、三楼及四楼等部位布展(含展品展项及配套装饰);设备部分(包括智能化、水电、声光电等)、软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618平方米,造价约 600 万元。
2.3项目地点:盐渎街道盐塘家园1号楼综合楼主楼。
2.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即包括设计、施工、培训、保修等一切内容。
2.5质量要求: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
2.6工 期:75日历天。
2.7质 保 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单项工程造价在28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非招标项目不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均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和具有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单项业绩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单项业绩的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及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1 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按要求在系统中获取的子账号(非常重要),具体要求见“盐城市货物与服务类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流程”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20191031/a545a978-7f7a-4e74-b9f4-18610b8b1e97.html(保证金电话:0515-86663529<收> 0515-69083529<退>)。
开标前,招标人直接在交易系统查核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非因系统原因未获确认的,对应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0 年1月9日至 2020 年 1月14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1.231.4.242/front/ )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
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850-33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4日9时00分,现场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31.4.242/front/上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
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新都路630号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孙正新 联 系 人:刘文景、陆冬冬
电 话: 15905102880 电 话:0515-688668032
2020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