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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2020-01-13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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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0086]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2020-01-13 00:04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截止时间: 2020-02-06 00:00:00 招标机构: 招标地区: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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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0086]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2020-01-13 00:04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截止时间: 2020-02-06 00:00:00 招标机构: 招标地区: 广州市 招标产品: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发布时间:2020-01-13 00:0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由 粤发改投资 [2019] 294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财政厅,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建设地址:遂城镇遂海路东侧。  ( 2 )工程概况:本项目工程为框架三层,建筑总面积为 1879 ㎡,独立柱基础、墙下为条形基础,其中未成年人检察区屋面为 H 型和 C型钢屋架和夹芯板屋面,首层层高 4.8m 、二~三层层高 3.5m、屋面楼梯间层高 3.2m ;工程总预算为: 5452841.55元。  ( 3 )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  (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5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 ( 含 叁 级 )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 2011 】 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本项目须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17 日 ( 北京时间,下同 )。  4.2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0 年 / 月 /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 11712396@qq.com )提出。  4.3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发布答疑时间: 2020 年 / 月 / 日。统一通过邮箱回复。  4.4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09 时 40 分,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10时 00 分。  4.5 开标时间: 2020 年 2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10 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4.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分至 16: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投标登记窗口为准)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登记资料必须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登记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7.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 );  7.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 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  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投标登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6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投标登记,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备查后退回,获取招标文件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登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  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33 号虹  123 号遂溪县人民检察院 都大厦  联系人:黎析爱 联系人: 杨小姐  电话: 0759-7779751 电话: 0759-2287836  传真: / 传真: 0759-2289738  电子邮件: 11712396@qq.com  2020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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